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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第一批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2-27 被浏览:1083次

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

第一批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第一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绵阳市高等院校、重点企业本批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64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

(四)招聘方式

招聘单位自主选择招聘方式组织实施。

二、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8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报名点;3月4日(星期六)9:00-12:00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一楼大厅报名点。

2.报名方式及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生成《报名审核表》后打印并签字。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审核表》及以下相关材料,未递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审核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与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需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3.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将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3月5日-3月7日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2.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采取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2)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3)综合测评。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3-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合并岗位根据考核分数排序后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四、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咨询电话: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16-6981360、2985203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7561

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第一批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第一批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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